事实陈述应能对应可核对的公开记录,推测则需要明确条件和可能性。将两者分栏整理能让讨论者清楚知道争议来自材料不足,还是来自对材料的不同解释。

讨论过程中可以允许不同的阅读路径:有人从表达方式进入,有人从受众体验进入。只要明确观点所依据的内容,两种角度就能够互相补充。

交流时不妨围绕以下两个明确问题展开:什么表述最容易混淆事实与观点? 怎样让核验记录便于后来更新?